发稿时间: 2007年5月29日
一是“说到做到,力争最好”的诚信精神;
二是“不畏艰辛,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
三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队精神。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首页]
下一篇"四个有机统一"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积极行政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规范服务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四是坚持当好市场监管主力军与协调配合各方、形成整体合力的有机统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75号 联系电话:59725800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