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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设置

发稿时间: 2010年5月28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75号    

         电话总机:59725800

         邮政编码:201700

                              

(一)内设机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

办公室
信息中心
法制科
企业注册科
企业(个体私营)监督管理科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公平交易科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食品科

干部人事科
组宣科
财务科
监察科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分局重要稿件的起草和文秘、宣传报道、机关文书档案、统计、信访、外事、机要、保密、保卫、接待以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督办分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技术的管理、协调和维护;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制科

    参与承担市局下达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拟订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案件的同级核审和听证工作;与业务科室共同承担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理赔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企业注册科

    负责受理或受托受理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受托受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歇业、变更和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沪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的初审;依法核发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受理初审;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企业监管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

    研究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监管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对各类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年检、验照;组织实施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案件;负责指导、协调工商所综合监管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企业监管科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合署办公。

6、市场合同监管科

    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对互联网络经营活动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监督管理;参与对生产要素市场和文化、旅游等市场以及重要商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工商所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依法监督管理合同,负责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查处利用合同的违法活动;依法监管拍卖行为;负责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和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调解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公平交易科

    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并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负责承办案件报批,协办重大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指导工商所(队)开展办案工作;负责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统计工作和办案业务培训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案件;建立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网络体系(含12315投诉中心);组织开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活动;受理消费者申诉并进行调解;指导工商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统计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商标广告监管科

    负责对商标使用和商标印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对广告经营、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经授权的广告经营审批及其他广告经营的初审,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工商所对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食品科

    负责受理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指导工商所分类对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行政许可的受理,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实施并指导工商所开展辖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干部人事科

    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公务员录用、人员调动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智力引进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资格的聘任及评优表彰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组织宣传科

    负责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理论学习和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负责工商所(队)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党群工作及统战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监察科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负责对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控告、检举以及党员、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查处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财务科

    负责经费预算、决算的编报及实施;负责会计、财务、资产、票据、控购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基层工商所、队以及分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机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下属7个所和1个经济检查支队:

 

 

       

  

 

青浦所

青浦区盈浦街道三元河路46

59734078(总机)

201700

赵巷所

青浦区赵巷镇赵兴路2

59754361(总机)

201703

工业园区所

青浦区工业园区盈顺路200

69228199(总机)

201700

朱家角所

青浦区朱家角镇泽溪路8

59240256(总机)

201713

重固所

青浦区重固镇福泉路3号街88

59781043(总机)

201706

练塘所

青浦区练塘镇练北路59

59251574(总机)

201715

淀山湖所

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4323

59295257(总机)

201721

检查支队

青浦区夏阳街道青龙路185

69733812(总机)

201700

1、检查支队

    工商青浦分局检查支队是分局下属的一支经济监督检查队伍,其主要职责一方面是查办全区的多种经济案件,包括不正当竞争、垄断、无照经营活动、商业贿赂和非法传销案件以及违法广告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等;另一方面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等各项活动参与市场经济整顿,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此外,检查支队还承办、处置上级交办的各种突发性及重热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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