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08-05-19
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根据市局统一布署,分局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局设有国旗的单位在哀悼期间,按公告要求下半旗志哀,并于5月19日下午14时28分,组织哀悼活动,集体默哀三分钟,以表达对四川省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下午14时28分,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聘用人员)统一着装,队列整齐地站立于分局广场上,面对着降下半杆的国旗,随着国务院广播、防空警报的轰鸣声,默哀三分钟,向死难的同胞志哀,为幸存的灾民祈福。 各工商所、队也同步收听广播,分别组织了哀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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