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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办公室主任 雷逢春
1995年开始,青浦分局着力推进“金管工程”建设,积累了大量的企业信息。但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企业管理信息分散、不利于利用的缺陷未得到解决。为此,青浦分局自2000年起,对经济户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总结,以明确工商所监管职能为核心,建立小局大所模式,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为保障,逐步开发、完善和运用综合监管系统,全面掌握和整合企业的基础信息,实施企业信用监管。丰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企业基础信息,为距离监管打好基础。
一是实行属地监管,任务到组、责任到人。青浦分局改变了“谁发照、谁管理”的传统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企业和个体T商户的日常监管职能下放至实际经营地所在的工商所。由于实行计算机“三级联网”,新设立的企业一级登记注册,综合监管系统立即根据经营地址,自动将监管任务分派至所在的工商所,工商所长则按照分组划块的原则,通过计算机进一步将企业监管任务落实到监管组和监管人员,从而使监管对象与监管者之问实现“对号入座”。
二是信息及时互动,实现动态管理。在实施信用监管以前,工商所都是根据人工编制的企业户籍名册进行上门监管,由于登记机关与工商所之间信息不互通,这些信息都是静态的,一旦企业地址发生变更,监管人员往往不能及时获得信息。运用综合监管系统后,凡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工商所都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同时,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记录的企业动态情况也通过网络及时传递给登记机关。通过登记信息与监管信息及时互动,实现了动态管理。
三是整合监管任务,实行综合监管。自从建立综合监管系统以来,青浦分局对各业务线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整合,明确工商所实施监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从而实现了两个拓展:即监管对象由原来以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为主,拓展到各类市场主体;监管内容由原来以登记事项为主,拓展到商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各领域。工商所通过日常巡查,及时挖掘案源,不仅提高了案件查处的数量,而且扩充了案件类型,工商所较多地涉及了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案件。总之,工商所在落实各项监管职能的同时,也掌握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其作为工商系统的最前沿监管阵地,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
四是整合监管信息,建立信誉档案。为了全面掌握企业信用信息,青浦分局在综合监管系统中专门建立了企业信誉档案,自动收集来自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一方面是企业被评为“重信用、守合同”单位、企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等荣誉信息;另一方面是历年业企业被处罚的记录、年检B级通过、被监控等不良信息,从而对掌握的企业信息得到了有机整合。
二、推行企业分类管理,突出信息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
2003年以来,青浦分局从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发,改革实施了企业分类管理,以企业守法和信誉状况为依据,将企业分为不同管理类别,突出重点,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一是变“违法推定”为“守法推定”,确立监管思想。传统的管理思维是“违法推定”,认为所有企业都存在违法的可能,因此,管理的方法是一视同仁的全覆盖制,造成了“什么都管,力量分散,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弊端。因此,青浦分局转变了观念,以“守法推定”为原则,推定绝大部分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将小部分有违法记录的企业确定为不良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从而确立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基本思路。
二是按照信用原则,实施科学分类。企业的信用涵盖面很广,如何做到既体现信用分类的科学性,又符合监管实际需要是关键。首先,从注重可操作性出发,以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为依据,来衡量企业的信用度;其次,从注重分类的严谨性出发,将企业违法后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作为分类的依据,对仅仅是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嫌疑但未立案并结案查处的,不作为分类的依据;最后,从注重分类的合理性出发,综合企业违法性质、处罚种类、情节及后果等多方面要素,设定分类的标准,将企业分为四个管理类别。
三是突出重点,实施分距离监管。按照传统的监管方式,上海工商要对全市90万户商事主体实施面面俱到、一视同仁的管理。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后,突出了监管的重点,采取了分距离监管措施。首先,强化对有不良记录的三、四类企业的零距离监管,令其感到监管无时不在身边;其次,从监管实际出发,对食品、医药、医疗器械、易燃易爆等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热点行业企业,以及注册资本未按期到位、经营期限到期等有不正常情况的预警类企业,实行定期上门式的近距离监管;第三,淡化对守法情况良好的一、二类企业监管,实行远距离监管,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如青浦工商所,提前设定预警时间,通过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对原有的680户执照有效期将到期的企业通知其及时整改。因此,距离监管的基础越来越扎实,监管的效率大大增强。
四是形成制度,建立框架体系。企业分类管理要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来保证,有完整的框架体系来支撑。上海青浦分局制定了“四个一”:即“制订一套文件”,通过制订了《企业分类办法》、《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对本市严重违法案件实施信息披露的规定》,明确了分类的标准和依据,并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和要求;“编制一部法律字典”,将工商法律、法规中近900个处罚条款,细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近3000条,将其编制成计算机字典库,将企业的违法和处罚记录与之匹配,实现科学分类;“开发一套软件”,青浦分局开发了企业分类管理软件,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认定企业的管理类别,并实施信息化、标准化监管;“依托一个载体”,以基层工商所为载体,分派监管任务,及时开展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通过实施企业分类管理,一方面问题发现率和后续措施到位率得到明显提高,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监控等监管措施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冲冲杀杀、反复整顿的模式。目前,青浦分局属下工商所突击工作改为日常做,变被动为主动。如对某一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他们不用轮番检查,因为平时情况都了如指掌,只要排出重点,有针对性地部分企业进行检查,就能确保完成任务,从而实现了两个转变:即监管工作由劳力型向智力型转变;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企业信用监管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探索建立企业监控体系,加强对失信企业的制约。
青浦分局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对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者的监控体系。
一是抓住案发源头,实施即时监控。工商部门对立案查处的企业,及时实施监控,依法限制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去由于未建立监控体系,往往出现办案部门正在对企业立案查处,而企业利用登记部门不知情的缺陷,办理了企业注销手续,逃避了工商部门处罚的问题。建立监控体系后,上述企业到上海市工商系统任何一个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事项的变更或注销手续时,计算机都会提示企业注册官进行把关,在未与办案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二是依托“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系统,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近年来,上海工商加快建设“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系统,并通过企业监控体系的互动,形成了更为及时有效的消保维权体系。根据申(投)诉情况,及时将引发群体性投诉和突发性事件的企业纳入监控系统。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申(投)诉处理效率和企业自律诚信意识,一方面通过“l2315”联网合作,迅速将信息转到相关的分局和机关单位。
三是结合年检工作,制约违法企业。上海工商将监控体系与企业年检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是企业在上年度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在其办理年检时,计算机自动作出年检B级通过的提示。企业年检8级通过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实施监控,依法限制其增设分支机构、增加经营范围和对外投设立公司制企业,从而由单纯的行政处罚延伸到对失信企业的信用制约。如有1户外资企业在接受工商处罚时,听说违法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在全市范围内被计算机联网监控,就表示宁可多罚款,也千万不要上名单。当然,以罚代处是不可能的。
四是根据吊照记录,制约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上海工商在实践中发现不少私营企业一旦经营情况恶化或发生债务纠纷,就不参加年检,任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针对这种恶意退出行为,上海工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曾担任被吊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实施监控,自吊照之日起三年内依法限制该类人员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务。
四、培育诚信意识,试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
实行企业信用监管,除了加强对违法企业的重点监管和制约以外,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信用激励机制,让守法诚信信用企业享受优待。为此,上海工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针对现行年检重点不突出、效率不高、与市场经济运行节奏不相适应等问题,从培育企业诚信意识出发,探索制订了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办法。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体现守法受益原则。上海工商对守法情况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开辟了快捷、便利、高效的年检“绿色通道”,在企业对年检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出承诺后,对其免于检查,当场予以备案,对有限责任公司还免于提交审计报告。企业如果通过网络正确申报年检,只需到工商部门一次即可办妥年检手续。“绿色通道”不仅简化了年检程序,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降低了商务成本,而且也体现了守法受益原则,继续保持良好信誉。部分有违法记录的企业也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性,表示今后要加强自律,争取早日加人当场备案的行列。
二是突出重点,制约违法企业。上海工商将有违法记录的三、四类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在年检中加强检查,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依法予以处罚,在确认企业无新的违法行为后,方可办结年检手续。
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实行信息跟踪。在年检结束后,上海工商从加强续监管出发,实行信息跟踪。一方面对违法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对拒不整改的,予以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对免于检查、到场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查,凡发现企业不如实申报、虚假承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探索试行企业年检承诺备案,上海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改变”:一是由单纯的行政监管改变为注重信用制约。除了根据企业的守法情况,开辟两条不同待遇的年检通道外,上海工商还将企业年检和后续监管中发现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和失信行为纳入本市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络等载体向社会披露,从而实现了信用制约;二是由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二次许可改变为企业主动申报、接受检查的备案制度,克服了以往对企业实行面面俱到、蜻蜓点水式审查的缺陷,提高了监管效能。
为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体系,上海工商正在积极探索,一方面着力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流程,积累了连续8年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使之成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平台。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平均每年查处经济违法案件4.5万余件、罚没款2.76亿元,平均每年受理消费者申(投)5.8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500余,万元。上海工商在“金管工程”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务,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并为最终形成整个上海的诚信体系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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