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首页>>浏览文章
分局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发稿时间: 2008-09-25

    分局立足部门职能,根据市局推出的“助企11条”政策,通过免费、当场办结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分局共为企业当场免费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32起,其中私营企业21家,占企业总数的70%。在这21家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8家,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12家,100万以下的1家,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抵押物总价值3.9余亿元,帮助企业获得贷款逾2.5亿元,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分局立足《担保法》、《物权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通过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受理窗口免费向前来办事的企业发放3000余份由分局整理的《动产抵押登记须知》等书面材料,同时及时向辖区内10家银行邮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动产抵押登记须知》及相关表格,并开通热线电话,让企业、银行及时知晓“做什么”、“怎么做”。通过扩大宣传,不断提高银企间动产抵押登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藉由网络、减少环节。为使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驶上信息化的快车道,分局积极探索,在全市首创网上办理抵押物登记事项,将《动产抵押登记须知》及相关表格通过分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同时通过邮箱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及银行,提供简单快捷的下载方式供双方当事人使用,让申请人可从网上直接下载有关表式、登记须知、填写说明等内容,使申请人的往返次数由原来的2次(领表填表、交表领证),减少到1次(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交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领证),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往返,从而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在分局网站上开通咨询邮箱,及时回复企业及银行在进行动产抵押中的各类疑问。
    三是内强素质、提高效率。根据市局“助企11条”的规定,分局一方面内强素质,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自学,提高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规定下的新要求;另一方面外树形象,坚决执行部门规章和系统政策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大大提高了登记的效率。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首页]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75号 联系电话:59725800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