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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发挥好作用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稿时间: 2010-03-10

2009年,区消保委接待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3288件,其中处理消费者投诉2413件,涉及消费争议金额1514.19万元,办结率95.52%,咨询件全部当场答复。另外,督促协助七家联网单位处理消费者投诉5218件。

与此同时,区消保委在去年还开展了如下一些工作。

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在“3·15系列活动中,区消保委部分委员单位开展了消费市场检查、民营医院医疗器械检查等活动近10次。区消保委还先后9次对夏阳街道侨联分会和所属章浜社区及城南村、朱家角镇东进街、区侨联侨眷侨胞等社区和企业开展年主题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时,全年撰稿96 篇,20099月份在市消保委开展的“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消保委系统好信息的决定”中,区消保委撰写的工作动态获一等奖。

积极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投诉量大的企业实施监督和指导并重,同时也积极参与、指导企业解决疑难案件,包括通过分析投诉中的问题,采用书式与电子版《建议书》形式对企业在电视广告宣传、商品结构调整、商品质量和消费投诉处理等方面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召开不同业态的企业座谈会,以推动区域消费环境建设。区消保委还首次开展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积极参与由区旅游局主办,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浦区旅游局“迎世博、兴旅游”600天行动方案》,在全区旅游企业中开展青浦区“迎世博、兴旅游”旅游企业诚信创建活动。

成功召开区消保委换届会议。根据《区消保委章程》规定,第一届消保委任期届满,今年831日区消保委在全市系统中率先进行了换届。调整了主任、常委、委员以及秘书长。市消保委、区政府领导及工商青浦分局的领导都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的指示。

代表民意,传递民声。20098月,区消保委有关人员首次以专家身份参加区质监局组织的“开门审案”会议,与区法院、统计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审议了“热轧带钢筋案”,以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10月,区消保委有关人员在区发改委召开的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作为消费者的代言人,在认同调价的前提下,强调了提高水质、分步调价、公开透明等意见,传递了民声。10月底,区消保委有关人员参加了区政府在重固镇召开的“青浦区进一步推进大调解格局”现场会,各镇分管镇长、区委办局和有关调处纠纷等单位参加,内容围绕构建基层大调解的格局,做到纠纷不出村,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区消保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相继规范了《区消保委会务制度》、《秘书处各部门职责和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工作日间息时段值班制度》、《调解文书制作制度》,还包括《抄告单》、《建议书》、《信访件答复稿》等各类调解文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全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区消保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团队也更具凝聚力。

面对2010年,区消保委将以服务世博为主线,围绕中消协“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争创一流消费环境”为目标,结合青浦实际情况,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维权职能,为继续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在全年,要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消费宣传教育;集中社会维权资源,积极开展“3·15”系列活动;围绕迎世博中心任务,与相关单位联动,努力营造旅游购物的和谐消费环境;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疑难案件,提高投诉处理的成功率;为倡导和谐消费环境,首次开展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注重新闻宣传,扩大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的受众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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