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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迎世博,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专项检查

发稿时间: 2010-04-28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行为,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世博市场秩序,工商分局在全区范围开展“迎世博,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专项检查活动。从3月24日至4月28日期间,各工商所均对辖区内使用示范文本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仅青浦所检查辖区内农贸市场9个,旅行社26户,各农贸市场、旅行社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100%。

    一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此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涉及《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2006版)》、《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2007版)》、旅行社《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三类合同示范文本。检查中重点查看三类合同示范文本签约率、违约责任追究以及合同管理台帐等情况。国内旅游合同同时重点查看旅行社合同备案情况以及补充条款是否违反《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是抓准契机、查改结合。以市局开展“两个专项”检查督查工作为契机,积极结合辖区特点,以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为抓手,组织开展合同指导、规范签约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旅行社在使用《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的过程中添加格式条款的行为要求有关企业及时办理格式条款备案手续;对农贸市场自产自销是否应当使用示范文本、非农副产品经营户是否应当使用示范文本等问题,分类、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是加强监管、提升效能。结合2010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工商分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合同示范文本检查名单逐户对照开展检查,积极做好相关记录,切实引导各经营商家使用示范合同或对自制的格式条款进行备案,降低违法的风险,对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确保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有序有效。要求市场主办方建立《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和《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登记台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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